1月14日厦门日报“理论在线” 发挥公证作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2019年01月14日 10:29 来源:厦门网-厦门日报
  ●苏国强
  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党的方针政策的指引下,民营经济得到了蓬勃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充分肯定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强调指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厦门作为全国重要的金融中心城市和民营企业发展高地,在其改革发展的新征程中,民营经济同样是经济增长的顶梁柱、创新驱动的生力军、改革开放的动力源。
  面对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现实问题及其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大量、复杂、多元的矛盾纠纷,加大对民营经济的保护,尤其是将对民营经济的保护关口从纠纷的解决向纠纷的预防、纠纷的管控推移已然成为重中之重。在这一方面上,公证大有可为。作为一种预防性司法制度,公证具有“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不仅可以通过深化公证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在“为民营经济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方面贡献公证力量,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还可以通过发挥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等公证效力,实现对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形式的合法权益的充分保护和对可能涉及民营经济的矛盾纠纷的有效预防,为民营经济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从而更好地服务民营经济的发展需要。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和福建省司法厅及厦门市司法局所出台的相关意见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促进厦门民营经济实现健康发展,笔者认为公证应在以下几个领域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在金融领域,应该充分发挥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积极作用,以此有效化解民营经济融资难问题。目前,融资难已经成为困扰和阻碍全国民营企业发展的普遍性难题,厦门民营企业的发展同样面临着这一突出问题。民营企业的信用度偏低、资金借贷安全无保障是民营经济融资难的一大成因,而公证的介入则可以成为其中的突破口,既能为优化营商环境搭建信用桥梁,为民营企业增信,从而助力拓宽民间资本投融资渠道,提高民营企业成功信贷的几率,又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保障融资安全,对于督促债务人按时履行债务、助力债权人快速回收债权、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在知识产权领域,公证应为民营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流转及纠纷解决等环节提供专业化服务,实现以知识产权支撑创新发展。厦门是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知识产权既是推动厦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亦是促进厦门民营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力量。随着知识产权纠纷日益多元化、复杂化,为了更好地保护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创造的热情和动力,我们可以积极利用“中国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平台”,打造海峡西岸知识产权保护洼地,为厦门民营企业提供全流程、全覆盖的知识产权公证法律服务与保护,以此推动民营经济实现以创新驱动发展加快转型升级,抢占新一轮发展话语权和制高点。
  三是在涉外领域,为大力推进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公证应该在服务民营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如今,民营企业已经成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力量。而我们正身处“一带一路”无缝对接最重要的陆海枢纽城市——厦门,在这里,公证更应该通过提供尽职调查、方案设计、合同审核、签署证明、权利救济等法律服务,让民营企业更安心、更舒心地“走出去”,承接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投资贸易活动,最终推动民营经济更好地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
  总之,在国家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全国上下共同致力于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时代背景下,结合当前厦门正在开展的“五大发展”示范市建设及推进“双千亿”工作,积极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为厦门民营经济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既是公证机构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应有之义,也是公证责无旁贷的职责使命。(作者系厦门市鹭江公证处党总支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