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厦门日报“理论在线” 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 推动厦门高质量发展

2019年08月12日 09:23 来源:厦门网-厦门日报

  【编者按】

  4月29日全市招商大会召开以后,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深入贯彻大会精神,全力以赴加大招商力度。三个月后,我市又召开了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发展大会,以更加优质的服务,精准扶持“三高”企业做优做强做大。

  8月2日,市社科联联合厦门市经济师协会举行“进一步提升厦门营商环境质量”专家学术研讨会,来自我市高校、科研机构和国企的专家学者面对面交流,为进一步提升厦门营商环境、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积极献计献策。本期“理论在线”特刊发部分专家学者文章以飨读者。

  用一流营商环境助力“三高”企业发展

  ●刘松先

  近年来,随着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世界各国各地区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的改善。营商环境是世界银行2001年提出的,用于衡量和评估企业从开办、营运、发展到结束的各环节各种环境条件的指标体系。营商环境关系到投资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与活跃度、资源要素的流动性与聚集度、国家和区域的成长性与创新度,对于扩大对外开放和拓展内需都十分重要,现已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有效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评价指标。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营商环境已经有了很大改善。在这40多年间,厦门营商环境建设也在稳步推进,大致分为三个主要阶段:营商环境建设初期阶段(1978—2000年),主要以厦门经济特区建设为抓手强化营商环境建设;营商环境建设加速阶段(2001—2012年),主要以加入WTO为契机,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强化营商环境建设;营商环境深化阶段(2013年至今),以自贸片区建设等为抓手,以开放促改革推动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

  近年来,厦门市提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目标,参照世界银行国际化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标准,围绕企业从开办到营运,直至结束退出的全生命周期,在要素成本、政务效率、公共服务、法治秩序等方面找差距、补短板,出台了《关于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厦门市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计划》等政策,厦门的市场环境、政务环境、社会环境、开放环境、法治环境、要素环境、设施环境等营商环境得到很大改善。

  目前,营商环境改革已进入深水区。优化营商环境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有了明显改善,但是存在的短板和突出问题也不少。比如,市场准入门槛、企业负担仍需降低,金融服务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仍待进一步降低,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创新环境与产权保护仍需加强,宏观环境稳定还需进一步巩固。

  营商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涉及某些具体事项、具体程序,也不仅是“一网”“一站”“一门”的问题。它涉及经济、行政、社会、法律等各个方面,需要利益相关者共同努力,从系统发展角度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1.充分认识营商环境就是生产要素。

  (1)营商环境是基础性、综合性的生产要素。营商环境与资本、劳动力、土地等因素一样,是基础性、综合性生产要素,直接决定着经济发展的状况。

  (2)营商环境就是社会生产力、市场竞争力。优化营商环境可以提高市场活力、企业发展动力和社会创新创造能力。

  (3)营商环境建设需要防止机会主义行为,解决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分歧。

  2.准确把握营商环境建设目标。

  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李克强总理指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市场化就要破除不合理体制机制障碍,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法治化就要做到规则公开透明、监管公平公正、依法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国际化就要持续扩大开放,加强与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对接,促进提高国际竞争力。对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不同理解不仅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认识,也影响营商环境建设质量。这既是进一步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促进“三高”企业发展的重要条件。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流程。

  持续改进是组织永恒目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流程,要围绕企业需求,采用“ECRS”方法,以减少不必要的环节,达到更高的效率,形成优化营商环境合力。“ECRS”方法即取消(Eliminate)、合并(Combine)、重排(Rearrange)、简化(Simplify)。取消就是重新审视每个环节的工作;合并就是要检查能否把一些工作集中处理,能否与其他工作合并,或部分合并到其他可合并的工作中,提高效率;重排就是调整顺序,对工作的顺序和比重进行重新排列,以提高效率;简化就是把工作内容和步骤的简化,行“简约”之道,程序、要件等都要删繁就简、便民利企。

  4.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创新创业生态系统由创新创业主体、支持环境、生态机制、创新创业文化等部分组成。其中重点是建立创新创业主体与资源、环境、信息、能量相互作用,协同发展的生态机制,如协同机制、竞合关系、集散机制、自组织机制、耦合机制等。这些机制不仅关系到营商环境的建设,而且对“三高”企业集聚,持续竞争力提升、创新成果及其应用、资源瓶颈削减或消除、创新风险分散、交易成本降低等方面有重要影响。

  5.构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新体系。

  以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核心,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动能产业、千亿产业为重点,构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新体系,引导企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促进“三高”企业发展,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完善,产业链布局更加合理,实现创新驱动。

  首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知识产权给战略性新兴产业赋能,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其次使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再次培育若干个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千亿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

  6.发挥自贸片区、“一带一路”重要平台作用,推进营商环境国际化。

  自贸片区试验本质上就是营商环境国际化的最高试验地。按照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准,构建创新服务平台、企业服务平台、金融服务平台、人才服务平台、智慧型营商服务环境,提高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水平,让外资内资没有壁垒,真正融合在一起,同时倒逼国内企业遵循国际规则,转型升级提升竞争力,实现更健康的发展。(作者系厦门理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梳理扶持政策 助力民营企业腾飞

  ●张思鹭

  近期在走访调研重点项目与重点企业过程中了解到,部分扶持民营企业的专项政策,实际执行效果、企业具体感受与政府制定政策的初衷及民营企业的期待存在一定出入,亟待加以改进。

  具体表现在:鼓励科研创新的专项政策扶持有待优化集成;部分政策条文繁冗;部分政策因配套细则规定的门槛过高、限制条件多,无法真正落地;政策的重复性与多变性叠加;民营制造企业面临较大转型压力,生存处境艰难,企业诉求难以得到有效及时反馈。

  为此,笔者建议:

  1.系统梳理现行的产业扶持政策,废弃过时政策、归并重复政策、对政策执行效果进行评估,提高财政政策的信息传达力和实施效力。制定新的财政扶持政策时,需要处理好与原有产业政策的衔接关系,旧的政策要适时废止或更新,减少政策的拥堵。不同政策的适用对象进行分级分类,实现简单明了,易于企业理解。

  2.针对高成长、高附加值的民营高科技制造企业中具有“颠覆性创新”的新产品、新技术,制定专项扶持政策,允许在普惠性政策基础上完全叠加,精准扶持。建立“三高”企业服务响应机制,政策宣传贯彻采用集中培训和点对点讲解相结合,保障落地有效。进一步加大“放管服”力度,简化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便捷高效。借鉴深圳经验,企业属地的街道办、镇政府要主动靠前服务,帮助企业和高管申请相关的政策支持、资金补贴、个税返还、财政奖励等。

  3.从注重直接补贴企业向支持人才长期扎根本地转变。人力资源成本快速上升和人才流失是制约高端制造业发展的关键因素。要为人才在本地创业和安居提供安居住房、子女教育等公共服务配套。人才政策不能只关注高端人才、高学历人才,要覆盖整个制造企业骨干梯队,尤其是研发部门负责人,不能以文凭论人才。通过打造企业规模有梯度、有分层的产业结构,为人才流动、职业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4.针对民营制造企业成长的初创期、发育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等不同阶段,综合运用不同的财政政策,保证企业活力和政策效益。引进IBM、微软、百度、阿里创新孵化管理团队,对孵化成果给予财政奖励。产业引导基金参股种子期、初创期民营高新技术企业,财政对社会资本出资人的投资损失给予一定比例补偿。对民营龙头企业引进关键缺失配套制造企业在本地落地给予招商奖励。

  5.完善解决企业问题的机制。平台维护部门定期分门别类梳理企业反映的问题,分清职责权限,及时报送主管部门和上级领导,定期研究,有效决策,及时反馈。如,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软件园二期、海峡两岸金融服务中心等入驻企业众多,存在停车难、用餐难、社交活动场所不足等配套服务问题,年轻员工住房不稳定、中层骨干子女教育学位难以解决。针对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要积极协调解决,如,结合何厝、岭兜片区的改造提升,重点满足周边三大产业园区企业员工的住房、商业、停车服务配套。也可以由区政府、火炬管委会出面,协调市安居集团,在翔安区拿出部分房源作为企业人才周转房,由企业自主安排。(作者系民建福建省委委员、民建厦门市委副秘书长)

  创新人才和知识产权服务机制

  ●王复基

  优越的营商环境有利于吸引聚集发展高素质、高增值的要素,有利于推动经济科技高质量发展。但是,优越的营商环境必然要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创新高科技人才和知识产权工作服务机制;必然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要有爱才如命、求贤若渴的精神,也就是要善于尊重人才、服务人才,把厦门建成国内一流的高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和知识产权孵化城市。

  一、加快创新高新技术人才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服务机制。打造优越的营商环境,提升厦门营商环境质量,是厦门市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厦门推动“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的重要保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政府相关部门要聚焦人才和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全力提升厦门营商环境质量。

  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提升高科技人才与知识产权工作的服务水平,重点应该在四方面要有所作为: 一要加大高新技术人才和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行、保护的法制化建设,促进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强化产权保护,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知识产权失信专项治理,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化发展。二要持续放宽市场准入,促进知识产权投资贸易更加宽松便利。拓展民间投资空间,持续加大电子信息产业、航空民航产业、机械装备产业、生物制药产业和都市现代农业产业等重点领域开放力度,大幅精简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放宽一、二、三产业市场准入。三要深化“互联网+人才和企业服务”,促进厦门高新技术人才落地办事创业更加便捷高效。全市各行各业应深入推进人才和知识产权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全面启动“企业人才办事堵点疏解行动”,切实提升企业和人才服务的获得感。四要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网络化相结合的招商机构。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创新招商方式,转变招商作风,不断研究和创新招商营销模式。总之,全市各区、各部门应当加快形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努力促进厦门形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完善构建高新技术人才和知识产权信用体系。不少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精细化工等方面的高水平人才,他们生怕自己研究发明和消化再创新的科技成果,无缘无故被人家盗用,不利于自己成果的产品商业化、增值产业化运作。为此,政府相关部门应该通力合作,制定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规章,营造高级人才知识产权的良好保护机制,构建完备的知识产权市场化信用体系。同时,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具有创新型的营商环境服务评价体系,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三、积极学习借鉴华为企业文化和人才战略文化,高质量提升厦门营商环境。华为不仅是任正非的骄傲,还是深圳的骄傲、中国的骄傲。华为的骄傲不是高科技产品的骄傲,而是它的中西方融合的优秀企业文化和市场化、人性化的人才发展环境。华为的决策者和经营者时刻牢记人才是企业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是企业永久生存的命根子,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生产力。华为不惜重金投入,千方百计寻找高新技术人才施展才华的优越环境,如华为创新人才引入机制、聘用机制和激励机制,寻求第三方人才使用基地大合作,创新了抱团研发或产业化发展高科技产品的方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引进来与走出去的人才聘用市场化、法治化、现代化体系。

  笔者认为,厦门要加快建成“高素质、高颜值”高科技人才创业和知识产权孵化之家。政府相关部门及其生产力促进中心,要营造更加温馨、更加优惠的高科技人才研发创业环境,千方百计创造优越的条件,广泛引进高新技术人才到厦门落户,让他们的智慧和发明成果的种子在厦门生根发芽,加快建设国际先进水平的高科技产品和知识产权成果孵化基地。(作者系厦门市经济师协会执行会长)

  奋力创造

  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郭前进

  5月,2019年全国经济总量前100城市营商环境指数、硬环境指数和软环境指数榜单公布,营商环境指数城市厦门位列第十八名,硬环境指数排名第七。

  有效激发

  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厦门从2014年开始在全国率先探索推动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有效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重难点问题。厦门首创“五个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这一体系被国务院认可并作为标准在全国推广;率先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被商务部推荐为全国自贸试验区最佳实践案例。

  厦门还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一些“堵点”问题,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大力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面深化“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改革。如今,一个个打通营商环境“脉门”的提升行动,正有效激发和释放厦门市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进一步优化

  营商环境的对策

  2019年以来,厦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良好开局。但是,追赶国际一流的城市营商环境,厦门还在路上,对策如下:

  1.深刻认识创新发展、产业优化升级、生态文明、文化繁荣和城乡一体化对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影响,继续着力构建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相契合、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城市经济新格局。

  2.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稳增长、促改革,政府部门还要继续解放思想,主动对标国际经济发展脉络,主动对标地方发展需要,着力改革,调整服务方式,进一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3.进一步提升政府管理水平,更加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这里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针对经济发展需要,对标经济新产能、新动能,配置政府机构,一切为经济发展,更为准确地服务于经济需求;二是政府各级部门要形成学习型组织,不断对标新经济,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才能更准确地管理经济,服务经济,否则就是“外行领导内行”,本末倒置,制约经济发展。

  4.重视法治环境的建设,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营商环境,拓展营商环境的内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政府机关进一步明确要求:“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作者系厦门翔业集团法律部主任、高级经济师)

  改善营商环境

  可从教育抓起

  ●丁长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李克强总理也指出营商环境也是生产力,因此,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强调,要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应对复杂形势的重要举措。从厦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对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笔者认为厦门营商环境中,硬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基础设施环境已经非常完善,软环境的技术创新、金融、人才、文化和生活环境有极大的提升空间。

  香港按照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11个一级指标评比中,名列亚太地区前三名。但高地价和高房价,导致香港制造业几乎外迁,为弥补高房价,香港特区政府提供免费医疗、15%的低税率,自由港的政策使得香港成为现代服务业如金融保险贸易、旅游会展业,航运和贸易中心等。厦门按照国际化、法治化和市场化的营商环境来提高和改善营商环境,按照这些指标体系的评估,厦门营商环境在国内名列前茅,但是厦门较高的房价也导致成本的传导效应、消费的挤出效应、阶层的固化效应和人才的流出效应。

  从厦门的实际因素出发,笔者建议厦门在全国5个计划单列市和14个副省级以上城市中第一个实现15年义务教育(幼儿园、小学、中学和高中、职高),以此来改善民生,降低人民生活成本,适当改善厦门的营商环境。此举有利于培养人才和吸引人才、留住部分人才,降低厦门经济社会发展的外部成本,促进厦门中小学教学水平和厦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者系厦门大学经济学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