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厦门日报“理论在线” 创新厦台高科技产业合作模式

2019年09月09日 09:29 来源:厦门网-厦门日报
  ●林媛媛
  福建自贸试验区的建设在新时代背景下给厦门和台湾高科技产业深度合作带来了多方面的机遇,从人才引进、企业设立、金融活动、贸易通关等角度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吸引高科技人才和企业落户,并在建设中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完善和管理制度创新,这无疑会给台湾高科技人才和企业极大的信心,自贸区的创新建设也将给厦门和台湾高科技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本文通过简析当前闽台高科技产业之间的合作模式,分析其存在的问题,试图从厦门自贸片区的视角,提出适应高科技产业发展要求及时代要求的协同合作模式。
  厦台高科技产业
  合作模式及存在的问题
  当前,闽台高科技产业合作模式为企业创造利润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多方面的效益,但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1.高科技企业合作关系不对等。代工合作模式是一直以来厦门企业与台湾企业合作最普遍的形式,虽然这种合作模式给代工企业带来了稳定的订单来源,但是这种合作模式并不对等,台湾高科技产业已经步入成熟期,相对于厦门的科技企业,其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并且在产业规模、产品研发能力上远超厦门当地企业,双方的合作还未走向高水平合作。此外,台湾高科技企业大多掌握着相关领域的核心技术,产业效益较高,相较而言,以代工出身的厦门企业则处于产业链的下端。这种合作模式的不对等会影响双方合作的效率和层次的提升。
  2.合作缺乏深度和广度。近些年双方校企合作有了新的进展,但是并未扩展到全省其他高校,即使是厦门、福州的高校,参与到校企合作项目中的也是少之又少,此外还存在合作学科不够多,合作领域不够广等问题,未来需要鼓励更多高校参与到这些项目中,引导企业加强与高校之间的合作;从高新技术园区合作模式来看,双方还未建立全面的合作机制,厦门火炬高新区通过对接台湾高新技术园区,未能形成大面积的示范效应。
  3.科技金融服务缺乏质量。高科技企业的成长在一定程度上有赖于当地资本市场的发展,而我们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未能完全跟上高科技企业发展需求的步伐,出现金融产品创新不足、金融机构参与程度不高等问题,导致整体金融服务缺乏质量,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少、融资成本高等问题也限制了合作模式的深度开展。
  对策与建议
  1.建立“厦台高科技产业协会”。政府机构或行业协会合作建立“厦台高科技产业协会”,通过招募企业、科研机构等加入协会,为厦门和台湾高科技产业合作提供战略规划和指导,定期开展厦台高科技产业联席会议,致力于为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最新市场研究动态,预测未来市场变化,指导高科技企业未来研究方向。以共同提升厦台高科技产业竞争力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可供双方高科技企业竞争合作的平台,组织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参与技术攻关,组织企业进行项目投标和合作。
  2.自贸区与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对接模式。2013年3月27日,台湾当局通过“自由经济示范区规划方案”,并于当年8月通过“自由经济示范区第一阶段推动计划”,致力于推动经济自由化和加大市场开放政策,将大幅度松绑物流、人员流动、资本流动及咨询信息流之间的各项限制。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由原有的“六海一空”自由贸易港区演变为现在的“环岛”形态。厦门自贸片区的建设和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不仅在发展理念和政策方向上吻合,并且在高科技产业发展上存在互补对接,双方应借助厦门自贸片区和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的政策效应,开展产业、人才、顶层机制上的对接,此外应积极促进双方港口及物流中心的对接,例如厦门港近年来发展迅速且潜力巨大,在年货物吞吐量上已经超过了高雄港,但在港口设施建设、物流管理、航运合作及经济腹地等方面还与高雄港存在着差距,厦门港应借助两岸直航港口的天然优势,与高雄港形成对接,将会极大促进闽台高科技产业的协同发展。
  3.高新技术园区对接合作模式。厦门火炬高新区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效应,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但和台湾的高新技术园区相比,在研发创新、管理制度、人才培养等方面还存在明显差距。厦门的高新技术园区要借鉴“台湾园区——硅谷”的互动模式,形成“厦门园区——台湾园区”的良性互动模式,鼓励厦门高科技企业到台湾高新技术园区设厂投资、设立研发团队,学习管理及营销理念,厦门的高新技术园区也要积极引进一些台湾高质量、带动效应明显的高科技企业入驻园区,加强双方产学研的合作和交流。
  4.新型校企合作模式。高校教育为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提供科研人才和科技从业人员,高校的教育模式不能一成不变,要通过与外界的交流和实践,加强科研人才科技成果市场化的能力、提升科技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近年来台湾岛内就通过放宽教育限制、赋予大学更多的办学弹性,扩大和境外知名大学在科学教育和高科技项目上的合作,厦门应借鉴台湾大学与境外大学合办教学经验,鼓励和资助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理工学院等高等院校与台湾及境外知名大学共同办学、项目合作。除此之外,厦台高校还应积极推动“新型校企合作”模式,在原有的校企合作模式基础上,丰富合作学科,引入台湾教学理念,带动高科技产业创新思维跳跃,引入台湾师资和行政管理团队,形成全面的教育合作体系,促进厦门复合型科技人才的培养。(作者系集美大学财经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