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专版 重温财政经济辩证观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2021年01月04日 09:41 来源:厦门网-厦门日报

●王林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笔者认为,重温财政经济辩证观,将有利于财政部门更加积极有为;将有利于财政部门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将有利于财政部门立足新的发展阶段,承担新的历史使命,服务新的发展格局。“先给后取,培植财源”。1989年,时任福建省宁德地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针对当时闽东地区经济过热,需要降温的严峻形势,运用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指出财政经济不是只管收支的钱袋子,而是调节经济的大杠杆。在谈到如何正确处理增加财政收入与搞活企业的关系时,他提出了“先给后取,培植财源”的重要论述。这些论述,正是“财政经济的辩证观”的集中体现,在今天看来,重温财政经济辩证观仍有极强的现实指导意义。2020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我国加大宏观政策应对力度。通过减税降费,直接惠企利民。因此,必须确保该减的减到位、该免的免到位、该降的降到位、该延的延到位、该缓的缓到位、该退的退到位,即辩证理解财政经济不是只管收支的钱袋子。事实上,随着企业复工复产逐月好转、经济稳步恢复,到2020年11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56亿元,虽同比下降2.7%。但扣除去年同期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央企上缴利润抬高基数等因素后,11月全国收入增长6%左右。这反映了减税降费取得了积极成效,也再一次证明了“财政经济的辩证观”的远见卓识。

  “与时俱进、振兴财政”

  2002年,当时,“入世”使福建省经济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其运行中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内需的扩大和经济的发展。财税方面,主要是公共财政框架有待建立健全,财税改革需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步伐不大,国有企业改革深层次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国有资产管理、营运和监督体系不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法制环境不完善等;针对上述问题,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对福建财政提出了“与时俱进、振兴财政”的要求。他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 不撒胡椒面,不搞蜻蜓点水。习近平同志强调政府投资都要“捆绑”起来使用,主要用于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项目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益性项目。并且他认为,财政监督就是政府监督,通过落实重点项目年度目标责任制,要加大对在建、续建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稽査力度,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氛围,节省重点建设投资,提高建设效率和水平。该举措加强了绩效评价结果同政策调整、预算安排的有机结合,真正做到花钱要问效、有效多安排、低效多压减、无效要问责。

  “一要吃饭,二要建设”

  当时,由于中央所得税调整和增支因素增加,福建省财政工作压力很大。习近平同志进一步指出:总的要坚持贯彻“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合理安排支出,重点“保工资、保稳定、保法定支出”,决不允许负债搞所谓的“政绩工程”。当年“三保”支出底线,同今天的“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一脉相承,充分展现了习近平同志为人民理财的思想,他强化对“六保”支出重要性的认识,他坚持在支出顺序上把“六保”支出放在首位。以史为镜,“六保”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压舱石”,是财政可持续发展的底线,我们要辩证地处理多办事和量力而行的关系。可见,“与时俱进、振兴财政”的提出,高屋建瓴,总揽全局,内涵丰富,思想精准,与“财政经济的辩证观”一脉相承。正是靠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脚踏实地一茬接着一茬干,福建省宁德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1989年的1.12亿元一跃上升到2018年的120.42亿元,年均增幅约达26%;福建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02年的272.89亿元一跃上升到2018年的3007.41亿元,年均增幅约达13%。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发展中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强化财政监督,自觉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坚持用财有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等一系列辩证新发展理念,为新时代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探索和有益实践,并为财政治理有机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造了条件。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期,可谓是时间紧迫,任务繁重。但财税体制改革不是一日之功,我们既要有耐心,又要有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既谋划长远,又干在当下。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大胆突破;财税体制改革既要在危局中体现新担当,又要在变局中实现新突破,同时还要在新局中展现新作为,主动运用唯物辩证法的观点。结合今年面对前所未有的挑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发力,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总之,要运用“财政经济的辩证观”,“与时俱进、振兴财政”,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财税体制改革要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发展格局赋予的重大历史使命,坚持系统化,整体化、全局化的改革思维,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推动国家治理创新,并自觉将财税体制改革放到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考量和谋划,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系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讲师  本文系福建省社科重大项目《习近平总书记财税工作重要论述在福建探索与实践》(FJ2019ZT2013)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