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专版 建立健全融合发展机制: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

2022年09月05日 10:00 来源:厦门网-厦门日报

  ●许经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三农”工作的重心转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笔者认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保障。

  城乡融合发展是在城镇化的中后期,区域经济实力积累到较高水平,城镇化空间从少数的几个点,通过层级城镇体系扩散到整个区域。不论与全国比,还是与福建省比,厦门的城镇化程度相当高,目前的城镇化率已接近90%。使得厦门农村社区建设有可能走在全国、全省的前列。

  早在2003年,厦门就拉开“村改居”的序幕,2011年民政部正式宣布集美区为福建省首个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示范区。厦门农村社区建设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这里应当指出,“村改居”,即把村民委员会改为社区居委会,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名称变化,而是需要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村改居”是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体现,也是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镇产业向农村辐射,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让农村居民也能享受到和城市居民一样的基本公共服务。

  我们应当将同步建设农村社区和农村产业园区,作为加快推进全域城镇化的有效途径。走出一条农民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同步转变以及农村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同步提升的道路。实现农民“离土不离乡、就业不离家、进厂不进城、就地市民化”,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农村社区是农民就地城镇化的重要载体,产业园区是城镇化的重要支撑。有了可以容纳农民充分就业的高效益园区,农民收入才能稳步提高,趋向城市居民的水平,才能在农村社区安居乐业。

  这就需要党委政府发挥主导作用,进行周密的顶层设计与制度创新。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将产业园区规划与现有产业基础以及农村社区规划有机地结合起来。每个产业园区都应当有主导产业,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间合理配置,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在这个基础上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参照全国已经建立产业园区的经验,如果农业比重较高,应重点建设设施农业、生态农业、特色农业、观光农业、循环农业等;建设工业型园区大多是当地有资源、市场有需求的产业,如农副产品加工、地方名特制作等;建设商贸园区大多是农副产品贸易与物流;建设旅游园区大多是发展地域历史文化旅游和生态农业观光休闲旅游。伴随着农村、农业的转型,传统的农民也随之转变为有文化、有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与城市居民的差别,仅仅是生产的产品不同,赚钱的方式不同,其他方面的差别基本拉平,最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一体化。

  (作者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