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组织开展基层理论宣讲评选工作

2020年09月01日 10:31 来源:市委讲师团

  为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面对面、互动化基层理论宣讲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强基层宣讲队伍和能力建设,鼓励动员更多党员干部群众扎根基层开展理论宣讲,近期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下发通知,组织开展基层理论宣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理论宣讲报告、优秀宣讲微视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理论宣讲先进集体

  推荐范围为各级党委讲师团、理论宣讲团、理论宣讲轻骑兵等基层理论宣讲团体。

  2.理论宣讲先进个人

  推荐范围为各级党委讲师团、理论宣讲团、理论宣讲轻骑兵成员和其他基层理论宣讲工作者。

  3.优秀理论宣讲报告

  推荐范围为各级党委讲师团、理论宣讲团、理论宣讲轻骑兵成员及其他基层理论宣讲工作者创作撰写的理论宣讲报告。

  4.优秀宣讲微视频

  推荐范围为各级党委讲师团、理论宣讲团、理论宣讲轻骑兵成员及其他基层理论宣讲工作者创作的理论宣讲微视频。

  二、具体标准

  (一)理论宣讲先进集体标准

  1.紧紧围绕学习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等,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场次多、覆盖面广、力度大、效果好。

  2.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注重问题导向,宣讲深入浅出、生动活泼,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为干部群众所喜闻乐见。

  3.积极贯彻落实理论宣讲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的要求,宣讲活动在本级本系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广泛影响力,形成宣讲品牌。

  4.工作形式和组织方式具有一定的创新和示范意义。

  (二)理论宣讲先进个人标准

  1.面向基层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2.热爱党的理论宣讲事业,长期积极宣讲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宣讲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善于利用身边事例、翔实数据说事明理,注重宣讲艺术,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

  4.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宣讲纪律、个人品行良好、事迹真实可靠,生动感人,富有特色,具有较大社会影响。

  (三)优秀理论宣讲报告标准

  1.宣讲报告内容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主。

  2.主题鲜明、导向正确,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说理深入浅出、数据翔实准确、形式生动活泼,善于通过讲好中国故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

  3.宣讲报告应用广泛,实际宣讲场次多,被党员群众接受喜爱。

  (四)优秀理论宣讲微视频标准

  1.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用微视频的直观形式展现党的创新理论的深度、广度、温度。

  2.坚持内容和形式相统一,集中体现基层宣讲的鲜活性、互动性、实效性特点,视频长度5分钟左右。

  3.评选不以点击率为硬性指标,但以微视频的传播度、接受度、影响力为重要参考。

  三、推荐名额

  1.各区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交通运输党工委、市国资委各报送本区本系统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2个,优秀理论宣讲报告2篇、优秀宣讲微视频2个。

  2.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名、优秀理论宣讲报告1篇、优秀宣讲微视频1个。

  3.已获过中宣部、省委宣传部基层理论宣讲工作表彰的不再重复推荐。

  四、填报有关要求

  1.推荐理论宣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宣讲报告和优秀宣讲微视频,需由各区委宣传部、市直各系统和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统一组织填报评选推荐表(见附件),同时附上推荐的集体、个人详细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和宣讲报告文字稿(3000-5000字左右)。

  2.相关佐证材料如领导批示、报刊宣传、获奖情况、视频资料等,可将复印件、光盘等择要附上。

  3.优秀宣讲微视频以光盘形式上报,并附关于视频创作传播相关情况的说明,包括创作人(团队)、创作思路、创作过程、应用传播等的基本情况,网友反响、评论、点击率等信息以截图形式附上。

  4.上述材料需报送一式4份。

  五、工作组织

  1.各区、各系统、各部门结合这次评选活动,对本级本部门理论宣传宣讲工作作一次认真总结,推选先进,推动工作。

  2.各级各部门推荐上报的先进个人,须在报送前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3.入选的先进个人在正式发文通报前,按程序在各入选对象的所属单位进行公示。

  4.由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组织对各区、各单位报送材料进行认真审看推荐,提出拟表扬名单,经批准后给予通报表扬。

  5.评选工作结束后,对被通报表扬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安排市主要媒体集中进行宣传报道,在“学习强国”厦门学习平台、厦门理论在线融媒体平台和各区各系统各单位平台上推介。

  请各单位于9月7日前将推荐材料的纸质版、光盘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市委讲师团,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stzhk@xm.gov.cn。

  联系人:张 琰(5310171、13365046767);黄欣劼(5310172、15959698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