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厦门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结合教育实际,制定《2018年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中之重贯穿始终,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勇当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排头兵提供强大思想保障。
二、学习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位一体”“四个全面”的重要思想。
2.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系列重要讲话、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3.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其他中央重要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1.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论断、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关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安排。
2.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
3.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三)深入学习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全国重要会议精神。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工作报告。
2.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发表的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学习《政府工作报告》。
3.深入学习全国宣传部长、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和教育部2018年工作要点。
(四)深入学习中央、省委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1.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2.深入学习中央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的部署安排、中央关于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的部署安排、中央关于2018年“扫黑除恶”“扫黄打非”工作的部署安排和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新闻舆论工作以及省委关于党政机关新闻发布规定的部署安排等。
3.深入学习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
(五)深入开展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法治建设专题的学习。
1.深入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制度和《习近平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论述摘编》。
2.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等。
(六)深入开展“五大发展”示范市建设、“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专题学习。
认真学习贯彻市委会议及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办人民满意教育”,在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上、在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上、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上、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上和在深化对台交流合作上走前列、作示范,深入开展学习研讨。
三、学习形式
教育工委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要坚持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根据学习内容及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切实把重点发言和研讨交流、个人自学和集中研学、领导主讲和专家报告有机结合起来,多开展调研式、研讨式、互动式学习。
四、学习要求
1.突出学习重点。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中之重抓好抓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创新观点,深入理解和把握这一重大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更加自觉地用这一重大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改进创新学习。要注意把握学习的特点,不断拓宽学习渠道,用好各种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搭建学习平台。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优良作风,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
3.严肃学习制度。坚持每个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学习制度,按时参加集中学习研讨活动,因故缺席应提前向组长请假,事后进行补课;要结合所学内容和分管工作,认真开展专题调研,扎实准备课件和发言提纲,带头发言、带头谈心得体会,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4.强化考核通报。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已经纳入意识形态考核责任制。年终,市委教育工委将对各市直属学校(单位),相关高校中心组学习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履行职责的情况,中心组成员坚持学习制度、带头学习、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以及中心组学习记录等。进一步完善年度中心组学习情况通报,各市直属学校(单位),相关高校,要在2018年12月底前向市委教育工委专题报送2018年度中心组学习情况总结,总结包括全年集中学习次数,每次集中学习的主题、时间、参学对象、主要内容等,市委教育工委将汇总通报,加强制度传导和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