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精神

2019年06月20日 09:30 来源:厦门网-厦门日报

  本报讯 (记者 蓝碧霞) 18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胡昌升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精神,部署我市深化“大学习”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福州古厝〉序》,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研究部署我市加强新时代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工作。

  会议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了全面系统阐述,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辅助读物,对凝聚全党全国人民的思想共识和智慧力量,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大意义。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纲要》学习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多思多想、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确保“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发自内心、成为自觉。要认真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和培训,把《纲要》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作为各级党校、干部学院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课堂教学的重要教材,作为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好《纲要》的理论宣传普及工作,推动《纲要》宣讲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学习贯彻取得良好成效。

  会议指出,在今年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人民日报》重新发表习近平总书记17年前所作的《〈福州古厝〉序》。这篇重要文章,充分彰显了习总书记一以贯之重视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的深厚情怀,对于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传统街区、保护好文物、保护好名城、保护好自然遗产,更好传承文明、增强文明自信,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学出坚定的文化自信,学出深厚的历史情怀,学出传承历史文脉的高度使命感,把守护好、传承好历史文脉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要结合我市实际,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及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水平,把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精心守护城市的“根”和“魂”,让文化遗产“活”起来,让音乐之岛听得到琴声,看得到艺术作品。要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对全市文物和自然文化遗产进行建档造册,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突出前瞻性保护,加强整体性传承,深化闽台交流合作,着力传承创新和系统综合治理,提高保护传承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严格依法办事,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保护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建强专业队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格局。

  会议还研究了推进城市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推进存量土地清理盘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促进存量企业发展、财政收支审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