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精神指引

2018年07月09日 16:29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简介:

  戴木才,现任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招标课题“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核心理念研究”首席专家,兼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修订主要成员、教育部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成员、中国伦理学会秘书长。曾任中宣部政研所研究员、副所长、《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杂志总编辑。曾任中央党校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从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伦理等的研究。2014年2月24日,为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讲解“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专题。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等报刊发表论文近百篇。出版的主要著作有《兴国之魂》《中国特色政治伦理》《建设有灵魂的国家》《政治文明的正当性》《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之道》等,先后获第四届中国图书出版政府奖正式奖、第五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图书奖、2014年向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图书等,多种图书入选中宣部、国家出版署重大主题出版物。主编《中国政治文明研究丛书》和《政治伦理学前沿丛书》等。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重大委托、重点和一般课题近10项。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迫切需要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筑牢中华民族的精神大厦。树立文化自信,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在全党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这事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发展前途。

  2018年3月,第十三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新修改的我国《宪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最高体现。2018年5月,中共中央又印发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软性要求”转化为“刚性规范”的法治导向,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我国宪法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必将为在全社会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进而为人民提供精神指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是全面建设现代化强国的精神动力

  一个民族和国家的共同理想信念,既包括共同的奋斗目标,也包括共同的价值追求。共同的奋斗目标是对建设更加幸福美好社会的远景蓝图,共同的价值追求是建设更加进步美好社会的价值引领。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来说,共同的奋斗目标就是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共同的价值追求就是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的理想信念与共同的价值追求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共同发挥着精神引领作用。

  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鲜明主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分“两个阶段”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第一个阶段,从二○二○年到二○三五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个阶段,从二○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是一个需要长期奋斗的过程,不可避免地可能要遭遇一个又一个难以预料的困难和挑战,需要强大而持久的精神动力和精神支撑。要动员、激励、团结全体中华儿女为实现中国梦而持续奋斗,必须有广泛的价值共识和共同的价值追求,尤其离不开强大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人民有信仰,国家才有力量,民族才有希望。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既要有强大的硬实力,包括经济、政治、科技、军事等,同时也离不开思想、文化、制度、道德、价值观等软实力。这其中,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又是软实力建设的关键要素。历史发展表明,凡是在世界民族之林拥有一席之地的民族,在思想道德文化上既有对内的强大渗透力、感召力、凝聚力,也有对外的较强辐射力、传播力、影响力。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概括和集中反映了当代中国时代精神的“精华”,指明了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前进方向和进步趋势,处于我国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中心地位,具有极大的引导力、感召力、凝聚力,对全社会的价值观念起着整合、协调和引领的作用。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也必将起着指引航向、凝聚人心、焕发力量的作用。正是遵循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方向导引,人们朝着共同的价值目标、沿着共同的价值取向、遵循共同的价值准则而团结奋斗。通过整合、协调和引领社会成员千差万别的价值判断、价值选择、价值取向和价值追求,最终形成整个民族、国家普遍认同的价值理想和价值信仰,从而振奋人们的精气神,凝聚和激发全体人民的精神力量。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共同的奋斗目标激发国家斗志,用共同的理想信念凝聚民族意志,用共同的价值追求激发中国力量,动员全体中华儿女共同创造中华民族新的伟业。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是推动当代中国社会进步的价值引领

  核心价值观一旦形成就具有某种稳定性,是一个民族、国家最根本的、比较恒定的价值观。当一个民族、国家的核心价值观确立以后,它将通过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形式逐步实现社会化、大众化、日常化,进入人们的思想和灵魂深处,成为人们共同遵循和普遍维护的根本价值准则。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发展,一个民族、国家的主流价值观、具体价值观乃至某些基本价值观,都可能会有所发展和变化,社会的价值体系也会发生相应的发展变化,但是核心价值观却大体恒定,规定着价值主体所进行的价值评价、价值选择、价值创造等活动,成为价值主体从事一切社会活动的内在尺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很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也很快。同时,我国社会正处在思想大活跃、观念大碰撞、文化大交融的时代,出现了不少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一些人价值观缺失,观念没有善恶,行为没有底线,什么违反党纪国法的事情都敢干,什么缺德的勾当都敢做,没有国家观念、集体观念、家庭观念,不讲对错,不问是非,不知美丑,不辨香臭,浑浑噩噩,穷奢极欲。现在社会上出现的种种问题病根都在这里。这方面的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难以顺利推进。”同时,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多样化的利益诉求、多样化的社会思潮、多样化的价值观念,迫切需要精神旗帜、思想导向和价值引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整合和凝结了我国不同社会阶层、群体、个体的价值目标和价值取向,形成了全社会的“最大公约数”,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确立了共同奋斗的价值目标、共同追求的价值取向和共同遵循的价值准则,为价值主体提供了规范行为的基本框架,设定了约束行为的道德底线,可以有效地帮助人们避免由于各种急剧变动所带来的恐慌和焦虑,有效控制和把握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使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知其所趋、知其所向。同时,也有利于人们在价值追求和价值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地纠正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相符合的价值偏差和价值失误,朝着倡导的价值目标前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引领人们逐步摆脱物欲肉欲层面的蝇营狗苟,把自己的价值追求融入民族、国家的价值目标之中,进而在实现民族、国家价值目标的同时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获得对自己行为合理性的自信心、使命感、荣誉感和神圣感。

  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该成为每一个中国人的信念理念。一个没有共同理想信念的民族就是一盘散沙,一个没有信念理念的个人就是行尸走肉,形同机器。信念理念就犹如一面旗帜,每个人都必须有理想信念和信念理念,精神上才知所趋向,行动上才知其所为。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成为我们生而为中国人的独特精神支柱,成为百姓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