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2018年10月19日 11:30 来源:市委讲师团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宣讲提纲之九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居于统领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形成了新时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方略。

  一、用更加健全的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1.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

  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就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不懈奋斗。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领导人民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进行了广泛的民主实践,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开辟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新纪元。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越来越健全,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更加充分地展示出来。

  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口号、不是一句空话,必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必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各方面治理活动和工作上来,体现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自身利益的实现和发展上来。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第二,国家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和体制机制,保证人民依照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三,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第四,国家制定实施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必须体现人民意志、尊重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第五,国家各方面事业和各方面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物之不齐,物之情也。”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一个国家走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必须与这个国家的国情和性质相适应。辛亥革命之前,太平天国运动、洋务运动、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清末新政等都未能取得成功。辛亥革命之后,中国尝试过君主立宪制、帝制复辟、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等各种形式,都没能找到正确答案,经过长期艰辛探索,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注定了我们必然要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任何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或者相互取代的主张和做法,都不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性质、核心理念和实践要求。二是必须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当前的重点任务,就是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这是关系全局的政治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革命。三是必须始终保持政治定力。改革开放40年来的巨大成就充分证明,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强大生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首先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3.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

  人民当家作主,要通过制度体系的建设来落实落地。我国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这样一套制度安排,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

  4.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遵循“六个坚持”和“六个防止”的基本要求。一是要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防止出现群龙无首、一盘散沙的现象;二是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切实防止出现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现象;三是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切实防止出现党争纷沓、相互倾轧的现象;四是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防止出现民族隔阂、民族冲突的现象;五是要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六是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和原则,切实防止出现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的现象。

  二、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特色、鲜明亮点和显著优势。实行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求在治国理政时在人民内部各方面进行广泛协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

  1.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特有形式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协商民主贯穿于人民政协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近年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这些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协商民主制度体系基本建成。

  2.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独特优势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安排,其独特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二是有利于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有利于化解矛盾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有利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五是有利于发挥我国政治制度优越性,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3.推动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毛泽东同志说过,“国家各方面的关系都要协商”,我们政府“可以叫它是个商量政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做样子的,应该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个方面的,应该是全国上上下下都要做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一级的。”必须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要继续加强政党协商,积极开展人大协商,扎实推进政府协商,规范完善政协协商,认真做好人民团体协商,稳步推进基层协商,探索开展社会组织协商。通过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吸纳各党派团体、社会各阶层各领域广泛参与协商,广泛接受批评和监督,充分反映各方面意见建议,可以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最大限度地得到实现,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