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专版 发挥厦门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积极作用

2021年09月08日 00:16 来源:厦门网-厦门日报

  ●许经勇

  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指出,必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贯彻新的发展理念,构建新的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先行区的厦门,先后相继建立了经济特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及自由贸易试验区。这三者之间存在着严密的内在逻辑关联,体现我国改革开放的渐进性、继起性以及并存性。

  创建经济特区

  是在特殊条件下提出来的

  经济特区这个概念是我国在特殊条件下提出来的。指的是一个主权国家或地区在其管辖范围内,专门划出一块地方,在对外经济活动中采取更加开放、更加优惠的政策,大量吸引外商前往投资办厂、兴办各种企事业的区域。创办经济特区的目的,是为了扩大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以及管理经验,并在加快经济特区发展步伐的同时,带动全国的改革开放和发展。

  厦门经济特区创建初期,处在比较隔绝的国际环境,国内经济体制改革尚未全面启动,国内法律体系还不健全,投资环境也不完善。为了吸引外资到厦门落户,中央赋予厦门经济特区特殊优惠政策。这些特殊优惠政策除了税收优惠,还有金融优惠,土地、厂房使用权优惠,固定资产折旧优惠以及放宽外汇管制等等。赋予厦门经济特区特殊优惠政策,对厦门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引进外资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构建了厦门经济特区独特的竞争优势,以超常速度促进厦门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从而为全国改革开放发挥了“窗口”和“试验田”作用。

  必须指出,中央赋予经济特区特殊优惠政策,对于改革旧制度、建立新制度的确起了促进作用,但其存在的另一个效应是,有违市场经济公平竞争规则。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逐步完善,客观上要求必须从以往注重特殊优惠政策,转向主要依靠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实现经济特区发展的战略性转变。制度创新方面,主要是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在全国率先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在这个基础上,把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双轮驱动。”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把体制创新的重点放在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才能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由追加要素投入向提高要素效率转变,以及实现价值链从中低端向中高端转变,实现经济增长由速度型向质量型转变。在科技创新方面,要加强基础研究、注重原始创新,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在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赢得主动权。

  综合配套改革的本质

  是系统性制度创新

  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各项改革正在向深层次挺进,必须对利益关系和政府结构进行重构和深度调整。改革的原动力从国家政策支持为主转向地方制度自主创新为主。改革的目标从单纯的经济改革转向复杂的综合性改革,即涉及经济、行政、文化、资源、环境等全方位改革。

  21世纪初以来,正当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处在从重点突破向全面推进的关键时刻,我国又先后建立了一批包括厦门经济特区在内的12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被人们称之为第二批经济特区,亦即“新特区”。顾名思义,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本质”,在于全局性、系统性、链条性,从生产、流通、分配、消费以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城乡以及生态等方面多领域进行制度创新,形成相互补充、相互配套的制度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增强各方面、各领域、各层次的协调性,实现可持续发展。

  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首先要解决的是本地区改革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而且解决这个矛盾又对全国有重要示范作用和借鉴意义。即“寓普遍性于特殊性之中”。其目标是率先建立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根据厦门的实践经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与经济特区相比较,其共同点都是为了通过区域性制度创新带动全国面上的制度创新,推动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转变,而二者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经济特区在其发展的一定阶段,主要是依靠特殊优惠政策,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则始终依靠创新驱动;其次,经济特区的外向度很高,主要依靠外部的力量来发展自己,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则主要是依靠内部的力量,即自身的制度创新带动经济发展;第三,如果说创建经济特区是属于增量改革,那么设置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则是属于存量改革,标志着改革进入更广的范围,更高的阶段,改革的难度更大。

  创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意味着

  改革开放力度越来越大

  自由贸易区也称免税区、免税贸易区等。这类区是划在境内关外,与自由港具有同等地位的地区。习近平同志很重视扩大对外开放,在厦门工作期间曾主持起草了实行自由港某些政策的调研报告。当前全球范围内出现一种新的趋势,即创建自由贸易区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地扩大,自由化水平越来越高。

  加快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战略,是十八大以来我国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的要求,根据新时期国际环境和国内条件变化,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客观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依托我国超大市场优势,促进国际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并把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基本形成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

  为了适应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国范围内相继建立了包括福建(厦门)在内的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区是当今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自由贸易区的特点是“自由”,包括投资便利自由、服务贸易自由、货物进出自由、资金流动自由、人员往来自由、数据流动自由,并辅以普遍实行零关税,或低关税。从5个经济特区、到12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再到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意味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力度越来越大,改革开放的步伐越来越快。2015年,厦门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成立,这六年来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坚持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着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示范区。

  (作者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