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研究员 杨黎静
厦门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先行实践地。30多年的“厦门实践”走出了高水平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支撑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之路,离不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持续的制度创新。
习近平同志在厦门工作期间就创造性提出筼筜湖综合治理理念,并制定了管理办法。1994年厦门获得经济特区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实体性法规就是《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此后又相继出台了《厦门市海域使用管理规定》《厦门市海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等十多部涉海生态文明建设法规并不断进行了修订,初步将海洋资源保护利用与生态环境治理纳入法治轨道。厦门在“依法管海”、落实海洋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然而当前厦门存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顶层制度建构仍不完善、海洋资源综合管理规制滞后以及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开发利用管理等专项法规政策不足等问题。
未来厦门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海洋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走深走实。
加强海洋生态文明治理立法的系统性。研究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设计,并以地方立法形式提升法律法规层级。研究制定《厦门经济特区海洋生态文明治理条例》《厦门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 并尽快出台《厦门近岸海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管理条例》。
及时进行现行海洋综合管理制度创新。及时修订更新《厦门市海域使用管理规定》《厦门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提升海洋综合管理制度创新能力。加快研究出台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出让、公共用海备案制度,探索低效用海退出机制,全面提升海洋空间资源的利用效率。
强化海洋资源生态管理配套制度建设。加强海洋生态空间的利用与管理制度建设,深入落实海洋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尽快出台《厦门市沙滩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厦门市红树林保护修复与管理办法》等,健全海洋生态空间保护修复配套政策法规,推进“碧海银滩”与“金山银山”的可持续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