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推进科技和制度创新

2024年04月08日 10:33 来源:厦门日报
  王杏飞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在新征程上必须回答而且必须答好的课题,需要完善相关举措,充分发挥我国新型举国体制优势,遵循科技和经济发展规律,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企业家精神,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制度创新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保障。

  以科技创新释放发展新动能

  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牛鼻子”。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促进科技创新,要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破除影响和制约科技核心竞争力提升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以关键点的突破引领改革向纵深推进,推动构建更加优良的创新生态;要进一步完善科技政策法规体系,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推进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坚实制度保障;要从政策层面持续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研发费用持续稳定增长,激励和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既鼓励“从0到1”的科技创新原始突破,又加大科技成果的应用性转化,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要通过制度更新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

  以制度创新激发新质生产力

  科技创新、制度创新要协同发挥作用,两个轮子一起转。要更好地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工作原则,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既要“有效市场”,又要“有为政府”,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发挥市场机制、经营主体的力量,又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宏观政策调节,支持和引导资本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防范资本无序扩张。

  依法履行职责。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权力运行。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各级政府要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持续深化改革。应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

  优化市场环境。应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把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交给市场,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市场,让市场在所有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都充分发挥作用;要进一步加强产权保护,依法保护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要加强对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财产权、人格权的司法保护,及时制止侵害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权益的违法行为,推动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持续放宽市场准入,促进要素资源畅通流动,全面释放市场活力。

  (作者系厦门大学新质生产力研究发展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