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民族文化主体性 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

2023年12月27日 09:35 来源:厦门日报

  ○ 明确而强烈的自我意识是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的前提。中华文化主体性是在中华文化面对其他文化所产生的文化自我意识,其具体的承载者是中华民族。

  ○ 文化影响力是一种“非强制性影响力”,需要文化影响者具备理性平和的心态;文化自觉是文化主体性的前提,文化自觉带来理性平和的心态,理性平和的心态可以形成一种全面而坚定、不断丰富和深化的中华文化影响力。

  ○ 要处理好文化主体间的关系,“互”是关键;文化影响力本身也呈现“互”相影响的状态,“互”也可以成为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的总方法。

  ●何凡

  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中提到要“不断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这是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达到的重要目标之一,与“七个着力”中的“着力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促进文明交流互鉴”直接对应,也与其他方面有内在关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任何文化要立得住、行得远,要有引领力、凝聚力、塑造力、辐射力,就必须要有自己的主体性。中华文化的影响力即是“辐射力”的具体体现。深刻理解并坚持中华文化的主体性,有助于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

  明确的自我意识

  明确而强烈的自我意识是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的前提。有了文化主体性,就有了文化意义上坚定的自我,中华文明就有了和世界其他文明交流互鉴的鲜明文化特性。中华文化主体性是在中华文化面对其他文化所产生的文化自我意识,其具体的承载者是中华民族。文化自我意识越强,中华文化的文化特征就越鲜明,越有利于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

  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就要以文化“小我”活化文化“大我”,充分发挥文化自我在外向融通方面的作用。文化意义上的“自我”既是“大我”也是“小我”。“大我”是中华民族文化所呈现出来的文化特性。“小我”是作为中华文化承载者的个体或组织所具有的、鲜活而具体的文化能力和风采。具有强烈自我意识的文化“小我”,肩负着传承并发展已有的民族文化内容和民族文化基因的内向历史使命;也承担着在维护中华文化核心特点的前提下,主动恰当应对文化交流中出现的文化差异或冲突,传播好民族文化,提升中华文化的影响力的外向融通责任。因此,文化“小我”在强烈的文化自我意识激励下,可以自觉承担历史使命和融通责任,就能为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贡献力量。

  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还要充分发挥文化主体性所具有的独立性这一核心要义的作用。中华文化的影响力是在中国独立自主和强大综合国力的基础上,具有独立意识的文化主体,在独立的状态下,对其他文化产生的影响力。依附或随波逐流不可能产生真正的文化影响力。在独立性的基础上,中华文化能独立自主地处理文化交流中的各种问题,并为世界问题提供烙有鲜明中华文化印记并切实可行的中国智慧和方案,用行动提升中华文化的影响力。在这一过程中,会逐渐形成其他文化对中华文化的向心力,并形成中华文化对世界文化的引领力,进而在解决各种问题和文化交流中发展出中华文化的新样式,体现中华文化的创新力。这些都是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的重要步骤,因此,我们要增强文化主体性的独立性意识和能力。

  理性平和的心态

  文化影响力是一种“非强制性影响力”,是柔性的、无形的、间接的和潜移默化的力量,以吸引、说服、引导、感召等双方都接受的方式,达到被影响者对影响者所传递的信息的主动接受,以至认可。这种主动接受或者认可的广度、深度、效率和持久性,就决定了影响力的大小。这就需要文化影响者在面对各种不确定性反应时,要有充分的承受力、耐心和韧性,具备理性平和的心态,才能让其他文化欣然接受中华文化的影响。

  文化主体性包含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和文化自为三个方面,其中文化自觉是前提。文化自觉是指处在一定文化中的个体和群体,主动意识到自己有一个独特的文化传统,并对其源流和特点,当下的处境和未来发展的趋向,有理性客观的认识。这种理性客观的认识基础上呈现的文化主体性,既不是自负排外的主体性,也不是盲目崇外的主体性;既不是居高临下的主体性,也不是卑微仰视的主体性,而是平等对视的主体性。在平等对视中,文化自我的心态趋于平和,在不卑不亢中从容应对文化交流中的各种挑战,以一种不怒而自威的姿态,自然而然地提升中华文化的影响力。

  文化自觉所带来理性平和的心态,可以让我们在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的过程中,客观看待中华文化历史进程的成就与屈辱,摆脱“受欺负”的自卑和“阔起来”的狂妄;可以让我们辩证看待中华文化具体内容的价值,摆脱“一无是处”的片面和“不容置疑”的自负;可以让我们全面地看待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和在“两个结合”基础上的当代发展,既不“厚古薄今”也不“数典忘祖”。在此基础上,我们就具备应对各种质疑批评的勇气,也有接受各种赞誉肯定的底气。理性平和的心态并不是守成退缩或者故步自封,它会激发深沉坚实而持久的文化自信,最终会生发出“我敢为”的魄力,以我为主,主动作为,吸收借鉴,大胆创新,促进中华文化的发展。在这种理性平和的心态作用下,可以形成一种全面而坚定、不断丰富和深化的中华文化影响力。

  有效的方法支持

  在全球化背景下,每种文化都会逐渐意识到自身的文化主体性。要处理好文化主体间的关系,“互”是关键。“互”是互认,彼此承认并尊重各自的文化主体性;“互”是互动,不同文化主体彼此交流,增进了解和理解;“互”是互融,不同文化主体之间以开放包容的心态,允许彼此文化的传播和交融;“互”是互鉴,不同文化主体间彼此借鉴,取长补短;“互”是互进,不同文化主体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文化影响力本身也呈现“互”相影响的状态,因此,“互”也可以成为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的总方法。

  从被动和主动两个不同的侧重点发挥“互”的作用,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在中华文化“走出去”的过程中,为了达到更好的影响效果,我们会针对其他文化的环境和特点,选择恰当的方式和内容去影响对方,中华文化已经被动受到了其他文化主体的限制和影响。我们要主动应对好这种局面,实现中华文化的他者表达,立体式、差异化地往其他文化“融进去”。在中华文化“引进来”的过程中,中华文化已然处于主动位置,基于我们的原则,我们要努力做好其他文化的中华化表达,让其他文化“化进来”,并让他者带回去。在一种全面而良性的互动中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

  在“互”的基础上,从“存异”出发,从“相通”切入,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差异是文化交往中最直观的事实,我们要重视这个事实,尊重每种文化主体对自身文化独特性的维护和倡导,抱着理解的态度,不妄加评论,避免不必要的误会,不勉强求同,避免激发逆反心理。我们要意识到,存异才能保护独特性,增强丰富性,为中华文化发展提供更多的外缘因素。我们还要从不同文化主体的“相通”处着眼,找到人类共通的文化情感,中国化地传播那些具有更多全球共识与共鸣的观念和价值。

  文化主体性关系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化传承,更关系文化活力的激发和增强。我们只有守好中华文化主体性之正,才能真正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发展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作者系厦门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