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宣讲提纲之十三
“一国两制”方针是党和国家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的基本国策,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根本利益所在。习近平总书记立足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系统总结了“一国两制”实践的成功经验,深刻阐明了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基本立场和重大原则,充分反映了我们党对“一国两制”实践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一个新高度。
一、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指出:“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近代以来,中国经历了长达百余年的国破山河碎、同胞遭蹂躏的悲惨历史,所有中华儿女对此刻骨铭心。历经上下求索、千辛万苦,中华民族终于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建立了新中国,实现了祖国大陆的完全统一,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开启了建设自己国家的伟大征程。历史告诉我们,完成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已经深深熔铸进了中华民族的历史意识,成为全体中国人民坚如磐石的共同追求。
1.“一国两制”构想在港澳成功实践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着眼实现国家完全统一,以超凡的智慧和胆略创造性地提出“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并首先成功地运用于解决历史遗留的香港、澳门问题。1997年和1999年,香港、澳门先后顺利回归祖国并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从此,香港、澳门在祖国怀抱不断向前发展,保持了长期繁荣稳定。从1997年至2017年,香港本地生产总值从1.37万亿港元增长到2.66万亿港元,港股市值由3.2万亿港元增长到27.9万亿港元,港交所上市公司由619家增长到2020家,主要经济指标同期增长速度在发达经济体中位居前列,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进一步巩固。从1999年到2017年,澳门本地生产总值从518.72亿澳门元增长到4042亿澳门元,入境游客由不足800万人次增加到3260多万人次,旅游、会展、餐饮、酒店及零售业欣欣向荣,实现跨越式发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一国两制”实践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功。事实证明,“一国两制”是解决历史遗留的香港、澳门问题的最佳方案,也是香港、澳门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是行得通、办得到、得人心的。
2.“一国两制”事业开创了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一国两制”在香港、澳门的成功实践深入推进,两岸关系实现和平发展。中央牢牢掌握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中央对香港、澳门全面管治权,深化内地和港澳地区合作发展,支持港澳在国家整体发展战略中找准定位、发挥所长,妥善应对和处理了一系列重大问题,港澳发展动力更加强劲、发展空间更加广阔、发展前景更加光明,港澳同胞对港澳保持繁荣稳定的信心、对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信心不断增强。实践证明,“一国两制”事业开辟了新境界,“一国两制”事业开创了崭新局面。
3.国家统一进程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坚持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保持台海局势稳定符合世界潮流,也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欢迎与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发展的主导权、主动权,创造性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领两岸关系取得突破性、历史性进展。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形势和周边环境,习近平总书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调动域内域外一切有利因素,将台湾问题与国际和地区问题联系起来看,关联起来处理,着力排除干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外部不利因素,有力地巩固了国际社会坚持一个中国政策的基本格局。2015年两岸领导人实现1949以来首次会晤,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有力推进,各领域民间交流持续热络,国际社会一个中国格局更为稳固。妥善应对台湾局势变化,加强政策宣示,清晰划出红线,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有力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实践证明,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探索实践,“一国两制”理论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国家统一进程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二、准确把握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方针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持香港、澳门繁荣稳定,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他还指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必须继续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的方针原则。
1.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保持香港、澳门繁荣稳定
贯彻这一方针,首先必须正确理解和把握“一国”和“两制”的关系。“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概念。“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一国”是根,根深才能叶茂;“一国”是本,本固才能枝荣。要认识到,国家主体坚持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是香港、澳门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保持繁荣稳定的前提和保障;香港、澳门依照基本法实行“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必须尊重国家主体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要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坚守“一国”之本,实现“两制”和谐相处、相互促进,把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地建设好,把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香港、澳门建设好。
贯彻这一方针,还必须把维护中央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对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内的所有地方行政区域拥有全面管治权。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固有的,其唯一来源是中央授权。高度自治不是完全自治,中央对高度自治权的行使具有监督的权力,绝不允许以“高度自治”为名对抗中央的权力。近年来,香港社会有些人鼓吹香港有所谓“固有权力”“自主权力”等,否认或歪曲中央对香港的管治权。邓小平同志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指出:“切不要以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来管,中央一点都不管,就万事大吉了。这是不行的,这种想法不实际。”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必须把维护中央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只有这样,才能把路走对了、走稳了,否则就会左脚穿着右脚鞋——错打错处来。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确保“一国两制”航船劈波斩浪、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