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专版 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明特征和独特优势

2022年12月26日 16:05 来源:厦门网-厦门日报

  ●杜雨来

  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定为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党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全过程始终彰显着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才是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提出体现出党在新时代深化了对中国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为新时代的民主实践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始终高举人民民主旗帜

  作为上层建筑的国家制度都是围绕人民当家作主构建起来的,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完整的制度保障。我国的国体,体现着我国的国家性质。与之相对应的政体是适应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政权组织形式,这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这些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的制度彰显着中国特色,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仅有利于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也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发展,是全过程人民民主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专门协商机构,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渠道,要准确理解和把握人民政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地位和作用,结合实际深化人民政协理论研究,践行好全过程人民民主。我们要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

  发扬民主精神凝聚社会共识

  民主选举是中国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既符合中国国情又与国家的发展阶段相适应,做到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与时俱进。民主协商源自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政治文化,与党领导人民进行艰苦奋斗的实践密不可分,不仅形成了良好的协商氛围,也发扬了民主精神,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民主决策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是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关键一环。人大的“开门立法”,政府的“开门问策”,基层的“开门参与”使得察民情、听民声、顺民意有了良好的群众基础,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也成为常态。《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过程正是市人大常委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次生动体现。市人大采取登报等形式广泛征求对《条例》草案的意见,草案审议修改期间反复听取各类型企业、审批机构、公用企事业单位等100多家单位的意见建议。

  民主管理是广大人民发挥主体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社会事业以及社会事物的重要途径,这其中包含了城乡社区民主管理、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和社会组织民主管理的三个方面。例如新冠肺炎暴发以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积极配合基层政府,构筑起社区疫情防控的坚强防线,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重要贡献。

  民主监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科学有效监督的重要方面,中国结合本国实际构建起一套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监督体系,形成了配置科学、权责相同、运行高效的监督网,对权力的监督逐步延伸到各个领域和角落。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全过程人民民主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优越性。中国基于本国国情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也体现了全体人民对于民主的共同追求,有力推动了中国的民主政治发展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民主的初心,更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所要牢记的使命。

  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人类文明新形态注入新动能。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民主发展的显著成就,在满足人民对民主的新期待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创造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显著标志,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作者系厦门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