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发展新飞跃

2021年04月23日 09:19 来源:《中国法学》杂志
作者:王晨

  内容提要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创立的,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发展新飞跃。本文坚持政理、法理和学理相结合,从四个方面对这一命题进行了阐释,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内涵丰富、系统完备的科学理论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关键词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 中国化 全面依法治国

  目录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内涵丰富、系统完备的科学理论体系

  (一)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的理论观点

  (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地位的理论观点

  (三)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的理论观点

  (四)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点任务的理论观点

  (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关系的理论观点

  (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保障的理论观点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一)毛泽东思想的法治理论的诞生,开启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新进程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形成,谱写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新篇章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立,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新飞跃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重要理论成果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的重要构成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理论板块

  四、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和法治道路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明了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轨道”作用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明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阶段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目标和重要举措

  新时代孕育新思想,新思想指导新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提出一系列法治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创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发展新飞跃。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明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其确立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这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发展史和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科学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内涵丰富、系统完备的科学理论体系

  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科学的理论形态、鲜明的理论风格和辩证的理论思维,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习近平法治思想覆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方面的法治问题,在概念上系统集成、逻辑上有机衔接、话语上自成一体,展现出深厚的理论底蕴、缜密的逻辑架构和鲜明的价值指向,是我们党的历史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社会主义发展史上最为全面、系统、科学的法治理论体系。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和理论精髓,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一个坚持”,从理论逻辑上可以分为六个方面。

  (一)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的理论观点

  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决定法治建设的成败得失,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集中体现在全面依法治国由谁领导、为了谁依靠谁、走什么路等问题上,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这些根本性问题,为我们提高法治领域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提供了科学指导。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地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更好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深刻认识到“以人民为中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公平感。要深刻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在法治建设实践中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决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能走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地位的理论观点

  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长远考虑出发,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的问题,科学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定位。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具有基础性、引领性、支撑性作用;深刻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要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大刀阔斧地推进法治领域的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治军、依法办事的体制机制弊端和思想观念;深刻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前进道路上,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保障作用,更加有效地运用法治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

  (三)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的理论观点

  如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很关键、是引领。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和战略全局出发,提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三个理论命题,科学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谋篇布局的问题,既为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总目标,又为全面依法治国推出了总抓手。我们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和辩证思维,锚定总目标、用好总抓手,奋力开辟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局面。

  (四)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点任务的理论观点

  在确定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和工作布局的同时,习近平总书记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要求出发,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需要出发,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更好展现国家根本法的力量、更好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两个基本面向,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我们要全面把握上述重点任务,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整体顺利推进。

  (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关系的理论观点

  全面依法治国涉及一系列重大辩证关系,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些重大辩证关系,事关法治道路、法治效能和法治成败。习近平总书记以高屋建瓴的政治智慧和精准练达的辩证思维,深刻分析了政治和法治、民主和专政、改革和法治、发展和安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等关系,并一一作出了科学论述,厘清了这些问题上的模糊认识和错误观点,为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些关系释明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保障的理论观点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坚强有力的保障体系,包括政治保障、制度保障、思想保障、组织保障、人才保障、运行保障、科技保障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论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保障问题。其中,基于人才强国、人才强法的基本理念,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重视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重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作用,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